上汽百名車主訴訟:買新能源車送牌是忽悠

2016-05-03 14:32:00    作者:   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我要評論

關鍵詞: 新能源汽車 滬牌 車主 上汽 百悅
[提要]購買了上汽榮威E550的車主董先生從今年1月提車后,3張臨時滬牌均已到期,新車無奈只能“趴”家里,他告訴記者:“原本非常喜歡新能源汽車,但現(xiàn)在天天看到這部‘趴’家里的車就覺得心堵。

  消費者向記者展示自己的5張臨時牌照。

  購買了上汽榮威E550的車主董先生從今年1月提車后,3張臨時滬牌均已到期,新車無奈只能“趴”家里,他告訴記者:“原本非常喜歡新能源汽車,但現(xiàn)在天天看到這部‘趴’家里的車就覺得心堵!苯洺R霾畹乃荒苊刻300元租車開,而家里和單位的兩個車位都還照樣要交停車費!霸缰酪4個月,我就自己去拍滬牌了,也不會買這輛新能源汽車,說不定每月拍也拍中了。”

  車主維權微信群截圖

  記者注意到,這些車主之所以認為買該款新能源車可以有免費的滬牌,主要是因為汽車廠商在官網(wǎng)打出了“免費送滬牌”的廣告語,4S店經銷人員在推銷時也以“免費送滬牌”為賣點吸引消費者。

  然而,記者4月26日向上海市經信委有關人士核實后了解到,2013年上海開始實行的新能源汽車購買補貼政策,已經于2015年底到期,而2016年的政策剛剛于今年4月1日公布,這位人士表示:“在政策沒有公布前,沒有任何人說過免費送滬牌的政策是否會在今年延續(xù),也就是說4S店最多只能接受客戶的預定,而不該以免費送滬牌的‘由頭’銷售該款新能源汽車。4S店怎么知道政策是不是會送滬牌,難道不送滬牌了,你幫消費者一塊一塊去拍嗎?”

  網(wǎng)絡截圖。新能源車免費送滬牌政策2015年底到期,但上汽官網(wǎng)上免費送滬牌的廣告語,一直都在

  據(jù)了解,還有許多臨時牌照到期的車主選擇了讓4S店“想辦法”再辦臨時牌照,然而一旦被交警查獲,不僅12分扣掉,嚴重的還要進征信系統(tǒng)(根據(jù)4月1日出臺的《上海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新能源車主必須通過征信,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上海市經信委有關部門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wǎng)記者,截至目前,今年上海市還沒有發(fā)放過任何一張新能源免費滬牌,《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也是4月1日剛剛出爐,其中具體的細則還在制定過程中!跋M者認為自己征信通過了不能算數(shù),我們最終是根據(jù)上海市信息中心給出的征信數(shù)據(jù)再做出審核的。一旦通過審核并滿足相關條件肯定會陸續(xù)發(fā)放免費滬牌!

  專業(yè)從事商事領域服務的上海百悅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章琦律師表示:在消費者、經營者、政府主管部門三方之間,從經營者的角度,經營者具有比普通消費者更多的專業(yè)知識優(yōu)勢,更加了解新能源汽車免費上滬牌的政策信息,應避免誤導消費者。同時,經營者也應該在發(fā)布廣告和促銷信息時,用更加顯著的方式提醒潛在消費者存在不能免費上滬牌的政策風險,而不是用“免費上滬牌”這樣的簡單宣傳用語來誤導消費者。”如果因為客觀因素造成無法在合理時間內上牌的,消費者有權要求解除購車合同。從政府主管部門的角度,新能源汽車的上牌政策涉及到諸多購車人的利益,在政策醞釀、公布時要多放聽取各方特別是普通購車人的意見,同時應做好政策宣傳的公開、透明,確保廣大購車人能夠充分知曉購買新能源汽車的上牌政策,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章琦表示,上汽作為生產廠家以及廣告主,應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能誤導消費者,同時也是對上汽品牌的維護。上汽作為各4S商家的合作管理部門,也有一定的責任應要求各級商家在對外銷售時客觀、準確地陳述產品和服務信息,以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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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編輯:蘇旬
責任編輯:鮑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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