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饒男子盜竊成癮“屢教不改” 出獄三天再“進宮”

2014-03-10 08:26:00    作者:米娜   來源:黃河口晚刊  我要評論

關(guān)鍵詞: 李某 進宮 出獄 有期徒刑 男子
[提要]李某在出獄第三天又“手癢”入戶盜竊他人錢包,隨即又被刑拘。3月7日,記者獲悉,廣饒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累犯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經(jīng)查明,被告人李某2001年因犯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03年因猥褻婦女罪被勞動教養(yǎng)三年,2013年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這已是他的第四次犯罪,系累犯,廣饒縣法院依照我國刑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做出上述判決。

  大眾網(wǎng)東營3月10日訊 李某在出獄第三天又“手癢”入戶盜竊他人錢包,隨即又被刑拘。3月7日,記者獲悉,廣饒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累犯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9月17日,李某因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被刑滿釋放。然而,出獄后李某仍有“手癢”的毛病,四處尋覓盜竊對象。在9月19日他踱步至同村一戶人家中玩,看到桌上放著一個錢包,內(nèi)有現(xiàn)金2200元,便“順手牽羊”,并用涉案贓款購買手機一部。次日,李某被辦案民警在家中抓獲,出獄后待了三天再次被關(guān)押。

  經(jīng)查明,被告人李某2001年因犯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03年因猥褻婦女罪被勞動教養(yǎng)三年,2013年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這已是他的第四次犯罪,系累犯,廣饒縣法院依照我國刑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做出上述判決。(記者 米娜 通訊員 蔡靈珊)

初審編輯:蘇旬
責任編輯: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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