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康夢蕓
責任編輯:趙靜
為貫徹落實省住建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房地產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魯建發(fā)〔2025〕8號)、省住建廳《關于印發(fā)<山東省住房公積金促消費專項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建金字〔2025〕4號)要求,經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同意,現對我市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進行調整。
增加購房提取頻次
增加購房提取頻次,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購房之日起3年內,可一次或分次提取職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提取時間至少間隔12個月。
擴大提取政策支持范圍
在東營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自住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購房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申請材料及辦事流程等,按照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我市既有住宅加裝、更新電梯的,房屋所有權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個人實際出資(扣除政府支持資金)。
加大租房支持力度
城鎮(zhèn)住房收入困難家庭及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繳存人,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
簡化業(yè)務辦理資料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取消提供未成年子女無房產證明。靈活就業(yè)人員辦理繳存開戶時,取消提供《告知承諾書》。
擴大“商轉公”受益群體
放寬住房貸款“商轉公”業(yè)務申請條件,支持異地繳存職工辦理“商轉公”,擴大直轉模式合作商業(yè)銀行范圍,年底前開展“商轉組”業(yè)務,支持繳存職工將部分商業(yè)性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提高貸款額度
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上浮比例不少于30%,單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5萬元;雙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10萬元。符合高品質住宅、現房銷售項目和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上浮額度累加計算。
調整借款人年齡上限
與國家漸進式延遲退休政策協(xié)同適配,住房公積金貸款到期日不超過貸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
建立最高貸款額度動態(tài)調整機制
當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位于80%以下,根據資金結余情況,適時采取調整最高貸款額度、辦理“商轉公”、執(zhí)行上級部門出臺的優(yōu)惠政策、優(yōu)惠政策疊加等措施。當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位于80%-90%時,根據資金結余情況,適時采取調整最高貸款額度、調整“商轉公”辦理范圍、適度收緊優(yōu)惠政策等措施。當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位于90%以上時,根據資金結余情況,適時采取調整最高貸款額度、停辦“商轉公”、停止執(zhí)行優(yōu)惠政策、貸款發(fā)放輪候等措施。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執(zhí)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政策要求發(fā)生變化,按上級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東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0日
(來源:東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