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兩室之間搞“穿越”第二次盜竊當天被抓

2013-12-16 08:26:00    作者:心寧   來源:大眾網  我要評論

關鍵詞: 穿越 許某 被抓 盜竊罪 有期徒刑
[提要]撬開自己住處和鄰居之間連接的門,許某先后兩次搞“穿越”,“摸”入對方家中進行盜竊。曾因盜竊罪、搶劫罪兩次入獄的許某日前再次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大眾網東營12月16日訊 據黃河口晚刊消息,撬開自己住處和鄰居之間連接的門,許某先后兩次搞“穿越”,“摸”入對方家中進行盜竊。曾因盜竊罪、搶劫罪兩次入獄的許某日前再次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3年8月18日10時許,許某用事先準備好的螺絲刀撬開自己和鄰居住處連接著的門,進入到對方家中,盜竊現(xiàn)金1300元。得手之后,許某見風平浪靜,同年8月25日9時許,許某再次采用同樣方法進入到鄰居家中,盜竊現(xiàn)金100元、宏基牌V5-471G筆記本電腦一臺、安多拉A716平板電腦一臺、黃金項鏈一條。不料,當晚23時30分許,許某便被公安機關抓獲。

  據介紹,這已經是許某第三次被抓,2002年7月,許某因犯盜竊罪在博興縣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2003年11月份釋放;2007年2月4日,許某因犯搶劫罪被東營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2009年11月6日減刑釋放;事隔不到四年,許某再次因為盜竊罪被抓。

  經鑒定,宏基牌V5-471G筆記本電腦價值3990元、安多拉A716平板電腦價值225元、黃金項鏈價值2407元。經審理,東營區(qū)人民法院認為,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入戶竊取他人財物兩次,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且系累犯,于是,判處許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記者 心寧)

初審編輯:蘇旬
責任編輯: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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