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東營酒駕大曝光 這名單里有你很不好

2016-01-26 08:25:00    作者:爾聞   來源:東營網-黃河口晚刊  我要評論

關鍵詞: 東營;酒駕;駕駛證號;執(zhí)勤民警;酒后駕駛;禁駕
[提要]9.徐鵬飛,駕駛證號:3705231979****271X,1月15日駕駛魯EDJ110號車在榮烏高速東營北收費站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10.顏明山,駕駛證號:3709231982****0910,1月15日駕駛京NKA976號小型轎車在榮烏高速東營北收費站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

  公安交警部門對查處的酒后駕駛等各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堅持落實抄告、通報制度,并設立曝光臺,尤其對酒后駕駛行為給予到人到車的公開曝光,提醒廣大駕駛人自覺告別酒后駕駛、無牌無證、涉牌涉證、嚴重超載、疲勞駕駛、沖闖信號、超速行駛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做到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對以下駕駛人醉酒駕駛行為,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構成交通肇事罪的,終身禁駕。

  1.李繼忠,駕駛證號:3701811979****2114,1月17日駕駛魯E1S011號小型客車在府前大街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160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為。

  2.張傳杰,駕駛證號:4204001969****3837,1月15日14時駕駛魯EV2139號小型汽車在南一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131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為。

  3.石朋飛,駕駛證號:4128271989****1531,1月15日駕駛魯E0285K號輕型貨車在西四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經檢驗酒精含量為257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為。

  4.尹勝輝,駕駛證號:3705021976****2013,12月29日駕駛魯ES7139號小型轎車在濟南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98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為。

  5.胡乃廠,駕駛證號:3705021976****0018,1月5日駕駛魯E38234號小型汽車在南一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222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為。

  6.隋建武,駕駛證號:3705021980****3634,1月5日駕駛魯E1G333號小型汽車在南一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148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為。

  7.王立國,駕駛證號:3705211969****1617,1月15日駕駛魯EM6981號小型汽車在南一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112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為。

  8.王樹村,駕駛證號:3705211970****1612,1月15日駕駛魯EAA787號小型汽車在南一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159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為。

  對以下駕駛人酒后駕駛行為,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處罰。

  1.楊明輝,駕駛證號:3708291984****6250,1月15日駕駛魯EU0780號轎車在黃河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69mg/100ml,系酒后駕駛行為。

  2.李振勤,駕駛證號:3705021971****0415,1月15日駕駛魯EDN096號小型汽車在南一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21mg/100ml,系酒后駕駛行為。

  3.石保中,駕駛證號:4128271973****1599,1月15日駕駛魯CPL559號小型汽車在南一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37mg/100ml,系酒后駕駛行為。

  4.郭奉超,駕駛證號:3705231986****2056,1月21日駕駛魯EV7639號小型客車在南一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71mg/100ml,系酒后駕駛行為。

  5.李渠,駕駛證號:3705021978****6059,1月21日駕駛魯E7G816號小型客車在南一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33mg/100ml,系酒后駕駛行為。

  6.霍凱,駕駛證號:3723301989****4215,1月15日駕駛魯E5D286號小型汽車在北二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36mg/100ml,系酒后駕駛行為。

  7.張可選,駕駛證號:3705021969****3614,1月21日駕駛魯E1A897號小型汽車在北二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56mg/100ml,系酒后駕駛行為。

  8.張其永,駕駛證號:3705211969****0836,1月15日駕駛魯E2755J號車在榮烏高速東營北收費站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51mg/100ml,系酒后駕駛行為。

  9.徐鵬飛,駕駛證號:3705231979****271X,1月15日駕駛魯EDJ110號車在榮烏高速東營北收費站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61mg/100ml,系酒后駕駛行為。

  10.顏明山,駕駛證號:3709231982****0910,1月15日駕駛京NKA976號小型轎車在榮烏高速東營北收費站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58mg/100ml,系酒后駕駛行為。

  11.張軍,駕駛證號:3709821979****3098,1月20日駕駛魯Q270A8號小型轎車在孫武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48mg/100ml,系酒后駕駛行為。

  12.李興民,駕駛證號:3705231970****2010,1月21日駕駛魯E3115C號小型汽車在濰高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44mg/100ml,系酒后駕駛行為。

  13.馮軍建,駕駛證號:3705231981****1637,1月21日駕駛魯E5035A號小型汽車在濰高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25mg/100ml,系酒后駕駛行為。(爾聞)

  向本網爆料,請撥打熱線電話:0546-8335000,或登錄東營大眾網官方微博(@東營大眾網)、東營大眾網官方微信(微信號:dzw8335000)。
初審編輯:蘇旬
責任編輯:趙靜

大眾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大眾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未經大眾網的書面許可,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大眾網的各項資源轉載、復制、編輯或發(fā)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場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資訊散發(fā)給其他方,不可把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務器或文檔中作鏡像復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眾網的任何資源。若有意轉載本站信息資料,必需取得大眾網書面授權。
2、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大眾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大眾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fā)布,可與本網聯(lián)系,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
4、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lián)系的,請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