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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豐麗莎
大眾網·海報新聞見習記者 李文潔 東營報道
為確保航空飛行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3月3日,東營市氣象局依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升放氣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發(fā)布關于加強升放氣球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告,內容如下:
一、凡在東營市范圍內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和系留氣球的單位,必須依法取得《升放氣球資質證》。
二、升放系留氣球單位至少提前2天向升放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未經批準的不得擅自升放。
三、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單位應至少提前5天向升放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在擬升放2天前向當地飛行管制部門提出升放申請。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委托無《升放氣球資質證》的單位升放系留氣球或者無人駕駛自由氣球。
五、凡不按規(guī)定擅自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和系留氣球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并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所稱氣球,包括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和系留氣球。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是指無動力驅動、無人操縱、輕于空氣、總質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氣物體。系留氣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體上、直徑大于1.8米或者體積容量大于3.2立方米、輕于空氣的充氣物體。不包括熱氣球、系留式觀光氣球等載人氣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