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一貪心售樓員詐騙客戶16萬余元獲刑

2019-12-13 15:27:00 來源: 大眾網·海報新聞 作者: 張小倩 孫一超

  大眾網·海報新聞東營12月13日訊(記者 張小倩 通訊員 孫一超) 近日,東營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售樓員孫某某謊稱可以替房產公司收房款及車位認籌金,騙取多名客戶共計16萬余元。被告人孫某某因犯詐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

  2018年3月份,孫某某應聘到東營區(qū)南一路某小區(qū)售樓處工作,工作期間,其經常到售樓處附近的一小飯店吃飯,時間久了便和飯店老板老王熟絡起來。今年年初,老王向孫某某透露了想在其售樓的小區(qū)買套房子的想法,孫某某便答應幫他留意是否有合適的房子。恰逢該小區(qū)有業(yè)主欲賣新房還債,孫某某努力促成了二人的交易,約定將購房款打給開發(fā)商,開發(fā)商再給二人辦理過戶手續(xù)即可。幾天后孫某某帶老王去銀行打給開發(fā)商45萬元,剩余的14萬元等老王回去湊齊再打給開發(fā)商;厝ブ笠粋邪惡的念頭涌上孫某某心頭:“要是把老王的14萬元尾款要過來自己留著花就好了,這錢來的又快又輕松”。心動即行動,孫某某再次來到老王店里吃飯時,催促老王抓緊湊錢,并讓老王把錢直接打給他,他幫忙再轉給開發(fā)商,怕老王不相信,孫某某還假裝給售樓處財務打電話是否可以代收尾款,掛電話后告訴老王得到了財務的同意。憑著對孫某某的信任,幾天后老王分三次將14萬元尾款交給了孫某某。此外,孫某某還以裝修保證金和物業(yè)費的名義給老王要過11800元。就這樣,在明知開發(fā)商和售樓處有明確規(guī)定售樓員不能代收客戶錢款的情況下,孫某某共從老王處騙取了151800元。經查,該小區(qū)售樓處并未搞車位認籌的活動,而孫某某卻以交納車位認籌金可預留即將出售的車位為由,從五位業(yè)主處騙取人民幣共8500元。

  經審理,東營區(qū)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多次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603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案件審理過程中孫某某主動認罪認罰,最終被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初審編輯:向玲

責任編輯:豐麗莎

相關新聞
推薦閱讀